QRSHOW BANNER
[2022-12-29]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函  
主選單
瀏覽人數
 今日共 64 人瀏覽
 累計共 898677 人瀏覽
案例宣導-連鎖美髮業者違反勞基法案例
                                                                 
 
【 公 告 】
 

   美容美髮服務業為適用勞動基準法之行業,請本會會員加強該法所規定之相關規

定,並加強維護勞工基本權益,以落實真正長遠經營企業之共同利益。

※勞動基準法,即中央政府規定雇主給予勞工最基本生活基準的保障法規,意即由

   政府以該法提供法令保護勞工的基本生存或基本生活的權利,故除勞工沒有履行

   提供勞務的範圍之外,雇主應給予相關保護及保障措施,並給予高於行政院勞工

   委員會發佈基本工資之薪給(目前我國計時制工資為每小時98元,月薪制工資為

   17,880元;每日加班時數不得逾四小時;每週工作時數不得超過48小時,每雙週

   不得超過84小時;除依本法規定每七日應給假一日外,國定例假日亦應給假);

   請注意,平常日加班前2小時為本薪乘以1.33,後2小時為本薪乘以1.66;假日加

   班為平常日本薪乘以2(國定例假日之定義請參考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條規定)

 

   勞動基準法為保障勞工基本生活條件的法規,綜含雇主訂立並經勞工充分了解後

同意簽署的「勞動契約」、勞工的安全衛生保障、勞工的勞健保加保、勞工的基本

工資保障、勞工的休息與休假規定、勞工固定班勤的時數限制、勞工的職業災害保

障及相關勞工保護的規定,本會會員及相關美容美髮業者務必遵守本法相關規定。

 

   本公告之案例為美髮業者擴大處罰違規勞工之規定,以大量苛扣工資之方法逕自

處罰勞工,以致違反包含勞雇雙方對等合意的勞動契約,且依勞動基準法第70條,

該連鎖企業是否已向主管機關核備該公司之工作規則及該法第30條所規定之該體系

是否有落實建立勞資會議,以茲該公司所扣之薪資為該勞資會議所決議同意之方法

與內容,若商店或公司依此為勞資會議所同意之方法與內容(包含符合報備程序所制

定之勞資會議及勞資會議所決議通過之會議紀錄),則商店或公司則可依該決議依據

提請所轄勞政機關(所轄縣市政府勞工局)參酌或陳訴,否則將受主管機關按違反之

條規逐條裁罰。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員工遲到、礦職或請假,雇主僅能以當日未到勤之部分核除

未到勤之計薪部分,且最多不得超過當日之薪給,故依本案例雇主已明顯違法。

 

   依勞動基準法之規定,勞工除逕未履行提供勞動勞務(如部分應扣薪之請休假、曠

職...等)外,雇主不得以工資為基礎逕行減(扣)薪,但勞工因工作缺失(依勞動契約

且規定而勞工未依約履行之條約),除因財產損壞勞工同意賠償外,仍須經過勞動契

約酌以合情、合理並顧及企業對勞工之善意,以落實維繫工作秩序並管理勞工者,

為勞政與商業管理當局所極力推動之政策,故期望本業相關業者共同經營企業內部

之管理並善用同業公會與相關勞政管理部門之公共資源,以降低勞工傷害,並提高

商店或企業之經營利潤。(創造員工第一、消費者至上的境界)

 

   經營企業應強化人力資源管理,適度管理並行缺失記點為人之常情,但過度運用

懲罰方法,有恐危及企業形象,甚與勞工形成對立並恐危及消費安全,長遠而來將

造成人才流失(增加失業率),擠壓企業利潤空間,故務請商店或企業管理階層多與

同業協調或致電勞政當局洽詢,以了解人事管理與法規條約之疑義,以免觸法。

 

   本案例於新北市轄之主管機關為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安條件科,新北市轄聯絡

電話1999轉分機6577、6578、5210或5673,李先生、黃先生或魏先生洽詢!

 

.
新聞點:[中天新聞:不當苛扣勞工薪資案例宣導]
.
法規條文:[勞動基準法]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參考表單:[會員店員工常用表單]
 
 
新北市女子美容商業同業公會 秘書處 10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