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公告:102年度新北市營業衛生管理人員訓練開始報名(各梯次限額報名)
【公告】 | |
由於新北市政府目前正依地方自治法行政程序由衛生局擬定「新北市營業衛生管理自治條例(草案)」, | |
本會業於102年1月底前向衛生局提出美容美髮及按摩業草案提案建議,本會陳理事長及陳總幹事業於 | |
102年2月27日下午2時前往參加本條例之座談研討會,會中由諶副局長主持,期勉各相關公會都能加速 | |
本法案上路前的各項相關準備,以降低法案對產業的衝擊與影響。 | |
新北市營業衛生管理自治條例影響產業最大的部分除了限制傳染疾病因素與公共衛生安全的條件外,仍 | |
莫過於相關業者必須於開業一年以內及每三年必須至少參加1次「營業衛生管理人員訓練」,否則將會受 | |
罰;因此,在本法案上路前一年,本會期望能在新北市將約一萬家美容美髮相關服務行業能在本會的大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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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下能有極大成效,並透過本會及本會「營業衛生輔導師」的協助下,能加速降低產業衝擊的傷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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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本會將規劃向衛生局申請自102年6月起至11月份止,每月第二周星期一辦理「營業衛生管理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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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並預計將有2-3場將於新北市政府603大禮堂辦理,偏遠區域將借用新北市政府各區活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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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加速達到未來三年能協助輔導3,000家左右的業者參加的目標,以每月1個梯次的辦理方式,每梯次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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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額300-400位,偏遠地區每梯次限額200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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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請 各美容美髮及按摩業業者於報名時需檢附之文件如下: | |
1.可裝下A4文件之35元回郵信封(收件人請填參加學員,寄件人免填,並貼足35元郵資) | |
2.詳細填寫「營業衛生管理人員訓練報名表」,逐欄詳填並加蓋商店大小章 | |
3.參加學員身分證影本(正反面分開印),黏貼於報名表 | |
4.參加學員三個月內1吋彩色近照2張,黏貼於報名表(1張實貼,一張浮貼並於背面填寫姓名及電話) | |
相關各梯次訓練地點將由本會送交衛生局同意後於102年5月底前公告,相關交通及用餐方式,將另行公 | |
告,敬請 報名學員掌握本會公告訊息! | |
※各梯次收件截止日期為各梯次前10天,逾期恕不受理,敬請 儘早報名參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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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管理人員訓練報名表:[報名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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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女子美容商業同業公會 秘書處 啟 102.3.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