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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9]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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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擬嚴懲"假建教合作企業"

 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副主任黃新發則表示,一周內,全面調查國內公私立高中職,暸解是否有依規定推動建教合作,如果違法就嚴懲。

 

 目前國內有五十所學校通過教育部審核、三萬五千名學生合法參與建教合作。學生或家長可上建教合作資訊網(140.122.71.231/coedu/team2_1.php?city=north)查詢哪些學校建教班合法,未在名單內就是「假建教班」。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處長孫碧霞指出,建教生本質是學生,與建教合作廠商非勞雇關系,雖不適用基本工資,但為免建教生遭剝削,工時、休息、休假等權益均准用勞基法相關規定。

 

 她強調,建教合作廠商不只與學校簽合作契約,也需與學生簽定書面訓練契約,載明雙方權利義務事項,並送各縣市勞工局核備。否則將處新台幣六萬罰款。

 

 教育部中部辦公室指出,學校在新生入學前的暑假就安排他們工作,頂多算工讀,不能算建教合作。學校為新生推動建教合作前,必須在暑假安排學生推行為期九十小時、約十五天到二十天的基礎訓練。開學後,每學期有三個月讀書、三個月工作。在暑假中,學校不可能送新生去建教合作企業上班。

 

新聞出處:中國時報

相關連結:http://www.edu.tw/